企业因以下事情降低我老婆薪水,合法吗? 我老婆现在是孕妇,她是做行政的,但是他们单位让她做了会计或者财务的活,让她报统计,而统计的数据又要从会计那里拿的,上报后统计局来他们单位调查,发现了一系列问题,然后要罚款,她老总让她自己辞职,在这里咨询了后各位律师都说是单位违法的,多谢各位律师! 但是现在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他们扣住了我老婆的工资不发,说事情没处理,这个合法的吗。 还有上个月我老婆单位有个孕妇提出来说撤销社保,还写了申请书,那我老婆就去给撤销了,谁知道现在又来说怎么给撤销了,然后单位又怪我老婆身上,现在两个事情一起都说是我老婆的责任,像这样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那个孕妇写的申请书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社保单位是不会因个人申请而予以撤销的。该孕妇的申请无法律效力。可以补缴。
2013-07-17 11: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