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共有一套房产,产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是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是以我一个人的名字进行的纯公积金贷款,但还款人登记的是我和丈夫两个人的公积金账号,理因共同还款的。后来由于家中的一些变故,自还款之日起,我和丈夫便因感情不和分居,丈夫不知采取了什么手段让自己的公积金帐户处于关闭状态,银行因而无法从他的公积金帐户中扣款了,所以直到现在,每月还款都是我一个人在承担。如今因为孩子得了重症需要大笔医疗费用,丈夫既不肯出钱也不肯为我分担每月的还款,现在人也找不到了,但由于要照顾孩子,我没有精力、时间更没多余的钱为此事而上诉法院。所以想请问律师,我如果现在停止每月的公积金贷款还款缴纳,银行一般会做何种处理?我可不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即不让自己上信用黑名单)把房产抵押给银行出售?具体该怎么办理手续呢?
可以与银行协议将房产出售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18 14:56:59
如果你老公始终不出现,你要单独处分房产、处理婚姻关系都是不可能的;所以还是设法找到他,实在找不到,去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这个不需要多少钱),再不行宣告死亡!有法院的裁决书你也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或者提起离婚诉讼(或者自然获得自由身)。银行这边要怎么处分(当然在这期间银行完全有可能行使抵押权,)依你现在的情况估计也无法顾及的到了。
2010-08-19 16: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