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因为是继承的央产房,所以不方便过户给我,想把这套房子给他,但希望能永久居住,这个可能实现吗?因为他没收入,无法付孩子的抚养费,所以想以这套房子的永久居住权来抵抚养费,另外怎么能限制他不得把这套房子出售?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居住抵偿等事宜
2013-07-17 16:58:31
你好,可以写协议。
2013-07-17 17:06:02
2013-07-17 18:42:21
通过协议进行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013-07-17 22:11:02
可以形成书面协议
2013-07-17 22:14:53
有风险
2013-07-18 07: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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