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6年前去世前立一遗嘱将房子给了我(立遗嘱的时候老人很清醒有中间人和书面及录音),我兄弟姐妹共5人。由于其余4家都不愿伺候老人,全是我一家伺候,所以老人才将房子立遗嘱给了我。老人去世后,4家都没有出钱,全是我自己出了费用,并且事后因为房子遗嘱给我,我给其余4家每家5000元钱。房子一直没有过户还是老人名字,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不知道事情应该如何办理。
你好!根据继承法规定,老人将房子立遗嘱给你,该遗产应当属于你所有。你可以与兄弟姐妹4人协商,到公证处公证。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再将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拿到房屋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010-08-19 09: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