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1996年借下债务一直在外,其中有一个有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每月扣留我母亲退休金用以还债务,二年前母亲过世,本人不知道已扣除多少债务还剩多少,去年家中唯一房屋拆迁,赔偿两套还建房和几千元的存折,存折是我的名字,当我去取钱时,发现没了,银行方面查询过后有一张法院扣款单。 现在的问题是首先法院扣除债务人儿女的账户,程序上是否一定得通知儿女本人? 如果要用房子来还债,是否只能用其中一套? 除了拆迁的账户,是否本人在其它银行账户也会被查封或扣除用以还债? 二年前有人还见过父亲,父亲不能算死亡,我也不能算是继承,法院怎么可以扣除我的账户呢? 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如果我要上诉执行人可以吗,该从哪方面着手?
1、因为你父亲欠人债务且法院有生效判决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你母亲属于被执行人,其遗产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 2、拆迁后那个银行账户里的钱属于遗产的一部分,你可能只是临时代管人的身份。 3、至于说到到底扣除了多少债务还剩多少债务,你可去执行法院查询。 4、除了拆迁账户,你自己的银行账户属于你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扣款。 5、因你母亲已经去世,涉及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你母亲遗产继承问题,如你要继承你母亲遗产继承,你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6、如你继承你母亲的财产,你有义务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即你母亲所)所欠的债务。
2010-08-19 00:02:02
你好!你父亲欠人债务,法院有生效判决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根据婚姻法规定,你母亲属于被执行人,其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 1、应当通知儿女本人。 2、不是只能用其中一套。 3、本人在其它银行账户不会被查封或扣除用以还债。 4、本案不发生继承,法院不能扣除你的账户 5、你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2010-08-19 09:08:17
你可以向法院执行庭要求出示有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数额,其次必须用债务人自己的财产或遗产进行偿还自己的债务,最后你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你的异议申请.
2010-08-19 09:23:33
问题是房子不全是你的,拆迁补偿也是补偿你和你的父亲,对于你父亲的部分应该是你代管。当然法院的做法也有问题。Q Q846952203
2010-08-19 09:28:44
你好! 1、法院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2、不是只能用其中一套执行。 3、你的其他账户是不会被查封的。 4、你可以到法院去查询到底扣了多少钱。 5、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2010-09-01 09: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