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10年,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目前房贷还没还清。 老公是二婚有一个女儿已经结婚,户口也已迁出。老公答应将这套房子留给我养老,我想问一下,如果没有任何书面证明,将来如果我老公不在了,他的女儿还有权力和我争房子吗? 如果需要书面证明,那我老公应该写什么,是放弃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将他的房屋所有权转赠给我。(不是遗书的那种,我老公身体还很好。)
在你说的情况下,这所房子将来大部分是你的,你的继女只能争她继承她父亲的那一部分。 如果你老公愿意把全部房子给你,可以和你作个财产约定。
2010-08-19 14: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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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10:51:53
你好! 如果没有任何书面协议,那么你老公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如果你不希望写遗嘱,可以让你老公写赠与协议,将属于他的那份房产赠与给你,并且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2010-09-01 09: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