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父亲现名下有两套房产,一套为父亲单人所有,另一套父亲为06年将50%赠予我。现我打算结婚,请问,因为我的父亲希望我们做婚前财产公正,如果不做的话,我的丈夫是否均可享受这两套房子的继承权?又或者是否可以采用父亲单面立出遗嘱的方式表明房产均归女儿所有的方式解决?
首先,你婚前父亲赠与你的50%的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你父亲名下的另一套房产,你父亲可以采用明确赠与你一个人的方式赠与给你,这样这套房产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做为遗产,你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的丈夫有权要求分割。 最后,关于是否做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要你们自己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律师建议做婚前财产公证比不做要好。
2010-08-19 1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