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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触电事故?

咨询者 : fa129697 - 宁夏     时间 : 2010-08-19 14:35:52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宁夏吴忠给宁夏路桥工程公司劳务施工,项目部临时租用我的吊车,由于项目部指挥不当,造成人员触电事故,经治疗造成右手截肢,右眼失明,左手鸡爪手,右眼脸部植皮,已花费40余万元,请问项目部承担什么责任和承担多少费用,家属还需要后其治疗费180万元左右,吊车承担责任吗,请帮忙,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邱铭钧   [北京]    18511070828

根据新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没有故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事故与吊车的质量问题有因果关系,吊车所有权人不承担责任。

2010-08-19 15:32:53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为了更好的得到答复,建议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或直接电话咨询为佳。

2010-08-19 2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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