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无意中!在不懂得情况下帮一个熟人做了担保人!事情内容是:一个女孩子跟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玩!用掉了男孩子的2万块钱左右,后来闹翻了,那个男孩子要那个女孩子还钱!不还钱就告他诈骗罪!而且把女孩子拖到派出所去了。不让那个让女孩子出来,然后叫那个女孩子叫个人熟人把她担保出去。后来我就去了,还要求那个女孩子写了欠条。开始写2年还款,后来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成1年了。现在一年期限已到,女孩子找不到了!我又没钱还款。那个男孩子天天催我还款,还上诉到法院,法院已下传票,请问我要担什么法律责任?没还的话,我会被拘留吗?要判刑吗?
你是担保人,你要承担先还款的责任,然后可以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如果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进入执行阶段时你不还款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司法拘留。
2010-08-20 1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