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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提出离婚,我能否拒绝??

咨询者 : fa129813 - 北京     时间 : 2010-08-20 17:24:09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二年,第一胎为宫外孕,并查出自己是RH阴性血型,老公以宫外孕和血型为由,提出担心生小孩有风险,要求离婚,医生治疗结果是可以受孕,这种情况,女方不想离应该怎么办?如果离妇方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另外 10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男方因女方生育的问题要求离婚,没有法律依据是,因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依据的,一方有病不是离婚的理由,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女方如果同意离婚,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0 16:39:49

陈微   [北京]    13671009271

女方可以不同意离婚,并指出男方提出离婚的理由不是夫妻感情破裂,而是因为女方曾经有过宫外孕和血型特殊,这不是离婚的理由,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但实践当中,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并不代表永远不能离婚,男方还会第二次起诉离婚,那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女方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2010-08-20 16:45:24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2010-08-20 17:17:17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婚姻关系的基础是感情问题,如果一方不是患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另一方是不宜以此理由要求离婚的。你完全可以坚持不离婚。即使他起诉,也可以要求法院予以驳回。你可以提出反驳他理由的证据,法院一般也会进行调解的。

2010-08-20 17:20:4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男方提出的离婚理由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2010-08-20 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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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证明你们的感情很好即可

2010-08-20 19:28:04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女方不想离婚,可以不同意。只是这样勉强的婚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一般来说,在第一次男方起诉被驳回以后,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2010-08-20 22:33:10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建议找律师处理,一般一方坚持不离婚是不会判离婚的Q Q846952203

2010-08-21 10:51:5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女方可以感情没有破裂进行反驳

2010-08-21 11:23:45

沈晶   [北京]    13520174402

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中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2010-08-21 19: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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