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前在A地买了套婚房,用的是二人各自的婚前收入,老公出的多我出的少,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写的是老公的名字(以上情况全无公证)。现在我们一直定居在B地,想把A地的婚房卖掉转而在B地买套房子居住。可是公婆不同意,说那套婚房是老公的婚前财产,我们不能擅自卖,如果卖掉必须给他们一半的房款,否则就和我们打官司;而且不承认买房时我出了钱。这套房子虽然是在婚前购买,但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算老公的婚前财产吗?我们夫妻能不能作主卖掉房子?如果卖掉需不需要给公婆钱?
房屋属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归属以产权证的取得时间为准,该房屋属于你们婚后取得的财产,依法属于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和你公婆无关,你们有权自己决定卖掉,你公婆无权干涉,卖掉获得的房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无须给你公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0 23:35:59
买房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买房合同上或者贷款合同上是否有你的名字?如果有,就是共同财产。共有的份额没有约定视为共同共有即各半。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不是主要问题。公婆主张是他们出的钱要有证据,否则只能认为你老公所出钱是他自己的。你们是产权人,当然可以做主卖掉房子。
2010-08-20 23: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