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户口2013年3月10日在广州番禺云山诗意楼盘认购,3月22日补办社保,已符合购房资格,27日交首期房款及房屋维修基金等税费,准备签订合同,因售楼业务员说等待通过房贷申请再签合同,于是4月1日限购新政出台,致没资格购房怎么办? 房产商现催促购房,否则违约,按认购书规定按购房总价20%罚款。
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全部退款。
2013-07-30 09: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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