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专生学校安排到一电子厂实习工作,车间领导安排周日加班,但是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办,去请假还不请给,于是我就造成了旷工,除当天 缺勤要用加班时的工资补上外还要罚款。而且这个月的奖励岗位工资等都没有了。请问 这属于强制加班吗?我该怎么讨回公道。(注:该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
根据你与用人签订的实习协议约定来处理,必要时可通过学校介入处理。
2013-07-24 14:29:59
这属于强制加班。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2013-07-24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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