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甲跟乙都是公司的员工,甲为公司管理人,乙为公司普通员工,甲乙因为工作关系在公司发生口角且发生打架,起先是因为甲先对乙进行殴打,乙在无赖之下出手打伤了甲,后乙报了案,甲乙双方去了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甲后经过医院鉴定为轻伤,而后因为今年底,乙就回老家过年了,但事过几个月后乙自己再回到事发地的派出所去处理该问题,但是当地派出所就以故意伤害罪将乙进行刑事拘留了,我想问下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乙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应不应该对其刑事拘留?如果要打官司该怎么打?
委托律师辩护。
2013-07-24 1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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