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村支部以集资名义从我家借款30000元,答应1999年归还,但是一年拖过一年,截止到现在也未归还一分钱。去县民政局咨询,对方回复只能到所在的镇里自行解决。但是镇里根本就不管这事。我家应该怎么办?
合法的债务关系式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拖欠你的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2 15: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