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第的公房在我婚前已将房票改成我的名字,现在我要离婚女方有权分割吗/此房一直出租,我们的户口也不在此房户口所在地请律师幇忙解决
你的房屋的取得时间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之前,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的女友无权要求分割,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2 15: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