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贷款购商品房的协议,现首付已经交了两年多了,但现开发商说银行不给予贷款了,让我们一次性交清剩余款或退房,但房子涨价,我想咨询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的行为?
你和开发商已经约定好了可以用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现在开发商要求你变更房款的支付方式,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的行为有一定的欺诈性质,不过还是建议你追究其违约责任较好,有利于保护你的权益。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3 13: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