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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能否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咨询者 : fa494692 - 北京     时间 : 2013-07-27 20:37:00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刑事案件(轻伤)案发一年半,公安局立案后久拖不决,总在侦查中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经调解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能否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达成赔偿协议,可以减轻加害人的刑期,而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2013-07-27 20:52:1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受害人已经协议中承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再追究。

2013-07-27 22:05:01

邓卓锋   [广西]    18778079600

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是其职责所在,也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根由,所以不会因为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而免除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根据最新的两高三部文件政策,视情形可能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免除。刑事责任的免除,取决于加害人的各个情节而定。轻伤,依法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3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局立案后久拖不决,可以去检察院提起监督。

2013-07-27 23:23:4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2013-07-28 09:54:28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您好!一般是不能再追究的

2013-07-30 15: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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