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今年3月26日,通过人介绍,我从A手上转了一间铺面,转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间铺面的房东另有其人,而A也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到签定转让协议我付全款之后,A才把他与房东签的合同让我看,合同上A与房东签了三年的期限,并规定了A不能私自转让此铺面,如果转让,则房东有权收回此铺面。但那时我和A的协议已签,款也付了,没有办法我也认了,只要不让房东知道此事,但现在房东知道了A转让铺面给我这件事,要收回铺面,不然就和我一年一年的签协议。而我又不愿跟房东西签协议,因为铺子我是从A手上转的。 并且,与我签订协议的是A,而跟原房东签订协议的是A的丈夫,从这点是不是可以证明我与A所签协议无效?
A和A的丈夫是不同的民事主体,A的丈夫从原房东那里租来了房屋,A的丈夫属于承租人,A不是承租人无权再把该房屋转租给你,属于违法转租行为,可以认定为该行为无效。
2010-08-23 14:33:56
由于房东与A明确约定不得转租,故你与A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无效,但转让店面的其他约定是有效的,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你可以主张与A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赔偿自己的损失
2010-08-23 14: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