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刚结婚的女孩,由于村里搞路面建设,全村各家门前路都弄了,就把我家给剩下了,我去找村主任(也是党支部书记)问为什么我家门前不给打路面,他说跟他说不着,我说你是一村之长,村里大小事都是你管,不找你找谁,之后,他火了,他们一家三口连踢代踹把我给打了,我报了警,还被警察给骂了一顿,我至今住在医院,找乡里都说他们管不了,让去县里找,我想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我的人身健康权,我现在该怎么办,他是党员,一手遮天,利用自己的职权欺负我,他是官我是民,我想知道,我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吗?他能给我哪方面 的赔偿?我能追究他们什么责任?在线期待您们的帮忙。谢谢!!!
可以起诉,并向上级反映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23 16:58:2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作为一个女孩在和村主任正常交涉法律问题的过程中,被其家人殴打致使受伤,村主任作为党员知法犯法是不对的,你构成轻伤的话,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是《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3 17:01:22
你好!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打人是绝对的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0-08-31 2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