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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咨询者 : fa495238 - 广东     时间 : 2013-07-30 11:38:18    状态 : 已解决



和老公结婚二年时间,有一女儿,婚前老公以供楼的形式买下一套房,婚后他以他工资月供3700元在供,请问房子属他,但他以共同财产去供,我能要回一些钱吗?另外结婚时男方比4万元礼金给我地摆酒,这部分要归还吗?

  最佳答案

叶林律师   [福建]    18559916434

你好,该房产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对于还款的部分有权主张分割。结婚时的彩礼不需要归还。

2013-07-29 16:27:58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房屋所有权属于你丈夫,离婚时不能分割;但婚后还贷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彩礼不能返还。

2013-07-29 15: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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