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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在没有法律原因下提前解除租约, 需作出的赔偿??

咨询者 : fa495257 - 北京     时间 : 2013-07-29 15:39:29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律师!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司在租约未到期前,承租人(我方)在没有法律原因下提前解除租约,因为租约中没有关于这个的条款,我想问我方给出租方最大的赔偿会是什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我方付剩下租约期的租金吗?谢谢!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北京]    15810115959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房屋没有出租出去期间的损失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2013-07-29 16:22:35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应该以合同为准

2013-07-29 15:44:19

梁洪亮   [北京]    13910568195

你好!您可以以承担一定数额违约金的代价,解除合同。

2013-07-29 19:06:5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2013-07-29 22:05:3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需作出赔偿需

2013-08-01 0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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