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晚10点55分镇电工发现一用户采用在主线接线窃电、供其家用。电工随后58分报警、派出所指导员到现场后说“这是小事你们协商”然后就走了。 请问怎样追究出警人员责任?
可以向公安督察或检察院反映。
2013-07-29 16:44:05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解决。
2013-07-29 16:42:06
找警务督查投诉。
2013-07-30 11: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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