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30多年前,领养1儿A,1处房F1,后前妻去世。 母,30多年前,育3子女:子B1、子B2、女B3,1处房F2,后前夫去世。 父母结合,育1女C,C大专毕业后,父离退前的单位借给1处房F3。 兄弟姐妹5人均成家,在一起讨论,经父母许可,预分割父母百年后的财产。 主要涉及3套房产,均约30平米,房F1、房F3均仅有使用权,房F2为产权。 房F1,父母居住,父名; 房F2,由B2在9年前出钱办理产权,现母名; 房F3,由女C在4年前出钱从父单位直接过户,C名; 问题的结症在房F3,女C称: 父离退前的单位“借”房F3的理由是房F1小,女儿大了,拥挤且不方便,单位不同意更名过户到父,名仍为前房 主名【单位其他职工】,仅是“借”;“借”了8年。后C多次与单位交涉,据说做了“大量工作”。房管单位最后说法是,万不可能分配住房给离退休职工;若C为父原单位或系统职工,可直接过户到C,而其他兄弟姐妹无权 依此办理,因C居住此房;不然此房为无主房,归房管单位所有。C又“大量工作”,C出钱过户;父母口头同意如 此办理;C不同意房F3参与分割。 另一问题在房F2,儿B2称: 房F2是多年前B2出钱从其亲父母原单位购产权。 是前家庭财产,前家庭姊妹这么多年均未提出异议。 与A、C无关。 B2不同意房F2参与分割。 哪些房产该参与分割,如何分割合理合法,为什么? 望给出详尽答案,谢!
可以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4 09: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