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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咨询者 : fa130164 - 天津     时间 : 2010-08-24 09:31:38    状态 : 已解决



我前妻于96年带着12岁的孩子走了。97年我起诉离婚,法院缺席审判离婚。四年之后的今天,他突然出现,并向我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我应给付吗?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前妻有权索要孩子18周岁以前的抚养费

2010-08-24 09:41:4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前妻在未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将孩子带走,致使你无法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不是你的过错,现在其要求你支付12年的孩子的抚养费时没有法律依据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4 09:44:15

孙洪兴   [黑龙江]    13704899677

应该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2010-08-24 09:50:44

朱叶   [安徽]    13035001070

应该支付抚养费

2010-08-24 09:59:31

郑艳丽   [河南]    13838273857

当时,判决有无提到孩子,如果没有提到孩子,现在你可以再提出诉讼,要求孩子由你抚养,让她出抚养费,不过当时孩子已经12,现在16岁了,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一直跟着她,孩子有很大可能会选择跟她,在孩子未满18周岁之前,你从法律上是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孩子毕竟是你的孩子,因此,你支付点费用,也是用在孩子身上。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2010-08-24 10:03:45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你的法定义务。

2010-08-24 10:20:4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孩子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血缘关系,你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2010-08-24 21: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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