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民事问题咨询?

咨询者 : aaaa61631 - 山东     时间 : 2013-07-30 10:31:48    状态 : 已解决



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三缓三,现在是欠对方40000元,因为我当时没有钱,在判决当日是我大爷替我像对方打的欠条,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还清,法院的执行庭现在要拘留我,要求我还清余款,请问法院的执行庭现在有权利拘留我嘛?因为欠条是我大爷打的。 欠条内容余下:因***故意伤害案中对***赔偿款的余款人民币40000元于我***(我大爷)2013年3月1号钱替本人付清。 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法院执行庭有没有权利拘留我,我大爷对此事附带什么责任?我也想尽快把余款还上,但是我现在经济能力实在是有限,无法还清。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法院执行机关有权司法拘留。

2013-07-30 10:49:27

齐自新   [山东]    13608923120

有权拘留是没有异议山东著名律师网www.sdzmls.com

2013-07-30 11:08:0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