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正月在马路上被三轮电动车司机撞倒,司机一直在逃,我阿姨被鉴定为八级残废,交警出面多次找他,他一直拒绝见面。最近呢他女儿出面答应赔偿两万元,但需要去交警处签协议不能再起诉。如果我签了协议,找到本人是否可以继续起诉?或者不签协议,有什么办法能维护我阿姨的权益? 那个司机本人一直在逃中,而且没什么钱,起诉能让他坐牢不?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通缉,家属也会积极进行赔偿的。肇事这逃逸,依法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伤者已经属于重伤,肇事者构成了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这样家属的压力大,为了减轻处罚,一定会积极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4 1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