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我在我现在这个公司已1年多了,在今年5月19日被调往哈尔滨工作。在进公司时,公司承诺在所在区域工作满三个月就报销路费及生活用品等费用,但因我在 哈尔滨这三个月期间身体不适应,选择了辞职,公司却要扣除我已报的路费及生活用品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违反约定,不合法,你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24 1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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