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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上被人追尾,责任认定问题,谢谢?

咨询者 : fa130215 - 河北     时间 : 2010-08-26 15:33:57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今年在京沈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后面另一货车追尾,经唐山交警部门认定我为次要责任,我车未年检,想问认定是否合理,如合理,我所占次要责任,要占多少百分比的赔偿责任。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东斌   [山东]    15306386366

1、交警认定的责任是合理公正的。由于你的车辆没有年检,根据相关规定,未经年检的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这是你的错误之处。所以认定是合理的。 2、次要责任的一般是从10%至40%之间进行选择的。从实际情况看,20%至30%较为合理。

2010-08-24 16:45:1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交通事故以交警队责任认定为准。你占20-30%的责任。

2010-08-24 17:28:31

王先龙   [吉林]    15843052083

唐山交警部门认定是行政处理的依据,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仅具有参考作用,如果被对方追尾,我觉得民事赔偿责任完全在对方,未年检不是损失的直接原因,构不成相当因果关系,所以你不一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车未年检上路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010-08-24 17:51:09

张春生   [山东]    13869723033

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虽然是行政处理的依据,但在民事诉讼中一般也会被法院采信的。而且你的车未年检不能上路,承担次要责任并无不当,但责任比例不宜过高,最多是30%的责任吧。

2010-08-24 1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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