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底,我公司及本人受何书平介绍承包常德市善卷垸防洪大堤桩基地基检测。检测完后因跟常德市水利水电质检站站长王伟靖价格谈不拢没有签定合同,工作量1840根桩,按当时物价标准184000元(王伟靖提出本工程总检测费用共10万元,只同意给我4万并要求在我公司帐上过15万元钱,王伟靖自得。我不肯。)当时检测报告我带回长沙。后来何书平又来长沙把报告拿走,他说他去处理这件事,并同王伟靖把报告挪作它用。请问我怎样才能拿回公司报告及维护自身利益。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费用
2013-08-01 15: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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