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看到一“收养”广告。说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孩子快生了,无法抚养孩子,要求人认养。条件是负担生孩子的费用。可以合法吗?
子女收养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收养手续,且必须符合具体收养条件,你说的情况是不合法的。
2013-08-01 17:31:0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