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合同》中按如下约定试用期,在发生试用期解雇时,该按3个月,还是6个月为合法? “试用期为3-6个月,从2013年04月25日至2013年07月24日止,试用期间,若乙方特别优异,经甲方决定可以缩短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试用期解雇也需要法定的理由
2013-08-02 1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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