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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的利益还有没有??

咨询者 : buhao1e - 广东     时间 : 2010-08-26 01:08:14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2010年8月9日来到花都花东镇纤丽美容美发中心上的,到现在也有半个多月了。在昨天(8月24日)我和公司同事打架!(原因是两人起的冲突,她被我打了一耳光)后来她找到公司老板,说和了这事。结果是这样的我打她是我不对,我给他赔偿300RMB,这事就过去了。不过就在今天老板给我点电话,说我没给她300RMB的赔偿,我说我没现在没钱给她,叫他在公司工资里扣,他不干!那我就没办法了,实在是没钱!我就说没钱现在。他对我说你把你的东西检起可以走了,也没说工资的事。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 已经同意赔偿给对方了,公司无权扣留你工资,也无权解雇你,否则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你拖欠的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即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七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6 11:39:01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劳动了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你与其他员工之间的民事纠纷,不能成为单位扣你工资和解雇你的理由,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2010-08-26 22: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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