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了原房东的商铺四年,今年3月份原房东把商铺卖给了现在的房东,我的房租到九月低到期,前几天房东刚过来和我谈了涨房租的事,双方并且口头约定了房租的租金,就等房东准备租赁合同签字,可今天房东又说不租了,她说要收回商铺,(注房租是她自己提的,我也同意了,现在又反悔),那么我是不是可以主张我的权利,1。按事先谈好的房租继续租,2.如果房东要收回店,是不是可以主张补偿我的装修各方面费用,3.法律有没有条文规定可以要求房东在我仅有的一个月合同期内配合我转让。
你好,如果今年3月份原房东把商铺卖给了现在的房东,原房东没有告知你是否愿意买该商铺,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你享有优先购买权。
2010-08-26 09:14:22
1。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来履行,房东擅自涨价时违约的,你有权按照原来的房租续租。 2房东收回店面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有权赔偿损失及你的装修费用,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房东违约了,你有权要求房东同意你转租,没有条文规定,但是你可以和房东谈判解决,否则你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6 11: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