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办个初中学生培训班,学生每天下午16:30定期到我这里上课。培训前我已与家长签订合同,其中强调学生在往返途中发生意外、学生没来培训造成的意外伤害等,责任完全由家长承担。去年刚好有一学生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家长认为我要承担完全责任,理由是教师不能补课。请问下像这样的情况责任如何认定?非常感激!!
你和学生之间属于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在下学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已经脱离了你的管辖范围,你没有能力采取措施能够避免该事件的发生,学生的损失应该由肇事车辆赔偿责任,你没有义务赔偿其损失,补课行为是为了完成教学内容,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联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6 11:06:09
你没有义务赔偿补课损失。 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余敏轶律师 联系电话15907000133 QQ195792979
2010-08-26 15: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