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9年,单位每月给我发2000元的工资和2000元的补贴,其中2000元的补贴是用现金发的(只在财务领取签收,本人没有凭据),单位一直是按1500元的标准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时至今日,我想要求单位给我补缴之前差额部分的保险(即4000-1500=2500元),单位答复不行,说是全国的单位都在少缴,并说单位没有违反规定,因为每年核定缴纳保险基数的时候都给员工确认过缴费基数(确实有拿核定表给员工确认,但为不丢掉工作,都只有认可这个基数,无奈啊)。请问,如果想要单位补偿差额部分的保险费,有办法吗?
单位为了少缴社会保险而使用员工签字认可核定表的形式规避法律义务,是违法的,社保基数必须按实缴纳,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0-08-26 19:15:05
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单位补偿差额部分的保险费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26 17: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