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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

咨询者 : fa130390 - 黑龙江     时间 : 2010-08-26 16:54:30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律师房屋是丈夫的名字,买卖只有丈夫签字,妻子一方不签字有效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有效,但妻子可以要求丈夫赔偿损失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26 17:20:49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房管局过户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2010-08-26 17:58:5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一方进行出卖,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在办理房屋过户时,房屋管理部门会要求双方签字的。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实际上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2010-08-26 19:10:5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虽然是丈夫的名字,但是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卖必须由夫妻双方签字方可。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6 20:41:49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如果是夫妻结婚后买的,卖房时应当夫妻双方都签字

2010-09-02 2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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