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房屋是丈夫的名字,买卖只有丈夫签字,妻子一方不签字有效吗
有效,但妻子可以要求丈夫赔偿损失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26 17:20:4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一方进行出卖,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在办理房屋过户时,房屋管理部门会要求双方签字的。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实际上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2010-08-26 19:10:50
房屋虽然是丈夫的名字,但是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卖必须由夫妻双方签字方可。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6 20: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