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款8000元,为找债务人上网发帖四条,对方称为删除帖子花费8000元,每条2000元,此外还请人吃饭等,请问这些能算做对方的经济损失吗
不能,他认为属于可以另行起诉
2013-08-05 09: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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