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40多天了,现在要辞职,可公司要求我必须再上15天班,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公司的员工手册上写着“不同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申请”,可劳动法第37条规定使用期员工可提前3天申请,综上 所述,应该以哪个执行?公司还压着一个月的工资。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3-08-05 11:29:32
应当执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3-08-05 14:56:58
单位行为违法,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时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3-08-05 17:20:07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天辞职。
2013-08-05 22:31:32
执行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2013-08-06 10:33:21
申请劳动仲裁。
2013-08-07 16: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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