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定了一套房子,却拖了三年,一次一次的敷衍顾客,到昨天对顾客说房子没有了,把之前的押金退还,等了三年确突然说没有了,如果要房子就要城市土地本,这不是欺骗顾主,请问与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啊
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押金、赔偿损失。因为押金具有定金的性质,所以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08-27 08: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