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某司签订合同,后因对方订单号发生变更,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变更的合同中 上边单位名称前及下边盖章落款处 均写的是供方、需方 ,而中间内容写的是买卖双方因什么原因对什么进行变更,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么?
没问题,完全不影响效力
2013-08-06 22:35:36
不影响效力
2013-08-08 14:05:16
有效...
2013-08-09 07: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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