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出了20万,来给首付,是按揭的,房子写的我们两个的名字。然后我们就结婚了,月供就是我们一起支付的。房产证上要求写份额,我们就写了我占40%,她占60%。 我们没有任何婚前协议。现在还没有写离婚协议,就因为在写之前,我来咨询这个问题。 我们现在没有小孩,没有存款,就只有这套房子。 我有两个问题 一、婚前财产。我对这20万的婚前财产理解有两种: 1、房子卖后,减去20万(我的婚前财产),剩下的才是婚后财产,4、6分。 2、当初我首付4成,20万,那么这个房子的40%就是我的婚前财产。由于房产证比例又是约定的40%、60%,那么剩下的这个房子6成就按房产证约定的4、6分。 二、如果在离婚时,她不愿意卖房子,又拿不出钱。我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把这个房子卖了,分财产。
1、扣除首付20万,其余的按房产证上写的份额分割. 2、她不愿意卖房子,又拿不出钱。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把这个房子卖了,分财产。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27 15: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