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去年购买一套产权房,产证上只有产权人一个人的名字,已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已获得产证。今年买房人的妻子声称其丈夫之前写过遗嘱并公证声称房屋一半所有权是她的,卖房未通知她,且售房款她未收到。今天接到法院传票,买房人的妻子主张我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东已于去年去世了。请问我们如何应对,我们房款都是支付给房东本人的,有银行转账的凭证。谢谢!
贵方属于善意第三人,买卖房屋纠纷是大事,建议尽快聘请律师处理
2013-08-10 15:48:35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的买卖是有效的。
2013-08-10 16: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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