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两年前我和前任妻子于2001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3年后因感情不合,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分居期间我和现任妻子相爱并不小心生了个女儿,现任妻子以前未生育过。2006年和前任妻子离婚,婚生儿子判给对方。2007年和现任妻子结婚。 现在我和现任妻子所生的孩子该上学了,但户口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不知道这个孩子属于哪种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形,会罚多少社会抚养费? 希望您能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属于计生政策问题,到当地的计生部门确定缴纳罚款的数额
2013-08-10 14:13:35
您好,请向当地计生部门或社区咨询。如对于计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3-08-10 21:23:40
你好,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2013-08-12 1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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