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孩子想报考某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我介绍于2009年认识李某,声称可以办免试入学,于是我作为担保人并收取朋友10万元作为酬劳(我中间提取2万元好处),结果事情迟迟没有音讯,现在可以肯定孩子不能上学,李某现在故意拖欠钱款,请问我如果走法律途径会承担法律责任么?考学的孩子会受牵连么?
结果没有达成,应当返还所收的款项,你作为担保人,由于约定的担保责任不明确,应当连带责任。 如果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则涉嫌诈骗犯罪。
2010-08-29 10:54:50
建议你积极协助还款,否则对方会起诉维权的,另外以诈骗为目的的情况下,涉嫌诈骗罪的,与孩子是无关的.
2010-08-29 12:00:26
赶快还款,不然会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2010-08-29 20:55:23
说严重就严重,说不严重就不严重。Q Q846952203
2010-08-30 14:31:50
您好:尽快还款,涉嫌犯罪。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2010-08-30 16:17:41
你好! 对方可能涉嫌诈骗,你收取两万元好处费,也有可能牵连其中,建议尽快退款。
2010-08-31 20: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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