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规定分期支付女方8万元,孩子归男方抚养。现在女方意外去世,还剩下3万元没给女方,现在女方家人逼男方支付这笔钱,但男方还有孩子要抚养,请问这合理吗
合理,属于女方的债权,继承人可以主张
2013-08-11 15:54:10
钱一定要给的,别抱什么侥幸心理了
2013-08-11 16:45:08
合理的,本身就是女方的债权,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后主张。
2013-08-11 20:33:17
既然已经承诺了就应该按约履行。
2013-08-15 11: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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