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我接了一个门市房,我是从乙方手里接的房子,其中有转让费3万元,剩下半年的房租一万元,我没有与房东签协议,是接了房东与乙方的一个租赁协议,上面没有注明让不让转让,而且我接房子的时候给房东联系了,他让我使用房子,而且房东也知道我接这个房子是有转让费的,我经营了2月,现在想转让,他不让我转让了,同一份租赁合同,他让乙方转给了我,而不让我转给别人,问下我该怎么办?
其有权不让你转让,只能协商
2013-08-12 14:29:17
协商,起诉
2013-08-12 14:48:43
可以
2013-08-12 15:46:0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