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几天晚上去和朋友吃饭,因为饭店门前没有位置停车,我就在右拐弯驶出的不远处公路非机动车道内停在,在吃饭的过程中,有人骑自行车撞倒左澈尾部,当时因为我们在吃饭,等出来的时候,车已被交警拖走,我车全险,现在受伤的人说病情很严重,我已经把各种手续全部给交警了,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提车,我负什么责任,急急急急谢谢
个人估计你应该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具体一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提车你要等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后根据你和对方关于赔偿事项是协商还是诉讼的情况确定了
2013-08-13 12:07:4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