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2003年4月将抵押银行的房屋卖给我,8年未办理房产证。2003年8月又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向银行重新办理了借款、抵押。第二次我的房子还在抵押范围内。现在银行起诉开发商还款,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房屋被法院查封。第二次抵押是否有效?我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谢谢各位专家!
办理抵押登记则有效;但银行抵押在先,由优先受偿的权利。
2013-08-14 17:05:22
具体需要看是否办理登记
2013-08-14 23:05:28
如果抵押在前,除非开发商还款,否则你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013-08-15 00:35:09
直接起诉开发商
2013-08-16 13: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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