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离婚前,前妻要借两万七千元说她娘家要用,我就在借条上签了我本人的名字,离婚后债权人将我告到法院要我还钱,法院判定我还钱,但我和债权人私下协商好找我前妻要钱,之后债权人也没找我要钱,现在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我的工资卡,借的钱被前妻拿走,但借条上是我的签名,请问,这两万七千元,属于我和前妻的共同债务吗,我还一半的钱,可以解冻吗?
婚前的属于共同债务
2013-08-15 12:42:22
您好,除非对方同意。
2013-08-15 20:00:48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对方有权要求你单独偿还或要求你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2013-08-15 21:00:33
属于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3-08-15 23:18:47
2013-08-16 1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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